⒈ 謂淘汰掉低劣的而留下精良的。
引孫中山 《致蔣介石書》:“若能汰劣留良,得一萬則可給與一萬,得二萬亦可給與二萬。”亦省作“汰留”。 凌力 《星星草》第八章四:“曾國藩 道:‘ 蒙 滿 各起馬隊已奉上諭,一并交敝處統轄,然而既乏驍將,又無斗志,馬匹病斃極多,已分別汰留,但得力者究竟太少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