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后嗣。
引《儀禮·喪服》:“為人后者,為其父母報。”《資治通鑒·漢平帝元始三年》:“莽 召明禮少府 宗伯鳳 入説為人后之誼。”宋 周密 《齊東野語·胡明仲本末》:“故為人后者,不顧私親,安而行之,猶天性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