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聯姻,稱女家為坤宅,男家為乾宅。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七十回:“辦事的人便打發人到坤宅去打聽,回報説新人正在那里梳妝呢。”
⒈ 舊時締婚,稱女方的家為「坤宅」,男方的家為「乾宅」。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·第七〇回》:「辦事的人便打發人到坤宅去打聽,回報說新人正在那里梳妝呢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