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參加射策,決定科第。后指參加科舉考試。
引漢 揚雄 《法言·學行》:“或曰:‘書與經同,而世不尚,治之可乎?’曰:‘可。’或人啞爾笑曰:‘須以發策決科。’”李軌 注:“射以決科,經以策試,今徒治同經之書而不見用,故笑之?!?br />唐 柳宗元 《唐故衡州刺史東平呂君誄》:“決科聯中,休問用張?!?br />宋 岳珂 《愧郯錄·場屋編類之書》:“自國家取士場屋,世以決科之學為先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