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婚配。
引《晉書·衛瓘傳》:“武帝 敕 瓘 第四子 宣 尚 繁昌公主,瓘 自以諸生之胄,婚對微素,抗表固辭,不許。”《南齊書·劉瓛傳》:“﹝ 劉瓛 ﹞年四十餘,未有婚對?!?br />宋 郭彖 《睽車志》卷五:“女已長,婚對當及時,不宜緩也?!?/span>
⒈ 婚配、結親。
引《晉書·卷三六·衛瓘傳》:「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。瓘自以諸生之胄,婚對微素,抗表固辭,不許?!?br />《南齊書·卷三九·劉?傳》:「年四十余,未有婚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