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過適”。
⒉ 責備;怪罪。
⒈ 亦作“過適”。責備;怪罪。
引《逸周書·酆?!罚骸皢韬?!王孫其尊,天下適無,見過過適,無好自益,以明而跡?!?br />王念孫 《讀書雜志·逸周書一》:“此文本作‘無見過適,無好自益,以明而跡?!涓魉淖郑赃m、益、跡為韻。適讀為謫,無見過謫者,無見責於人也?!?br />清 陳確 《答沉朗思書》:“仁兄至不惜以身示教,謂但見己之不修,未覺人之過謫,善甚,善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