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傳記行狀。
引章炳麟 《國(guó)故論衡·原經(jīng)》:“蓋方志與傳狀異事,傳狀者,記今人,其里居、官位宜從今。”朱自清 《<背影>序》:“如序跋,書牘,贈(zèng)序,傳狀,碑志,雜記,哀祭七類中,都有許多小品文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