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頒還瑞玉。
⒉ 頒賜祥瑞。
⒈ 頒還瑞玉。
引《書(shū)·舜典》:“輯五瑞,既月,乃日覲四岳羣牧,班瑞于羣后。”
蔡沉 集傳:“頒還其瑞,以與天下正始也?!?br />《史記·五帝本紀(jì)》引此文, 裴駰 集解引 馬融 曰:“五瑞,公侯伯子男所執(zhí),以為瑞信也。 堯 將禪 舜,使羣牧歛之,使 舜 親往班之?!?br />北周 庾信 《燕射歌辭·商調(diào)曲》:“輯瑞班瑞,穆穆於 堯 門(mén)。”
⒉ 頒賜祥瑞。
引《南齊書(shū)·高帝紀(jì)上》:“鳳書(shū)表肆類(lèi)之運(yùn),龍圖顯班瑞之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