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拱手相讓。舊時表示推讓、辭讓,往往高拱其手,故稱。
引晉 陸云 《盛德頌》序:“陛下猶復允執(zhí)高讓,成功靡有。”《晉書·鄭沖傳》:“公屢以年高疾篤,致仕告退……高讓彌篤,至意難違。”《南史·梁紀下論》:“敬帝 遭家不造,紹茲屯運,征伐有所自出,政刑不由於己,時無 伊 霍 之輔,焉得不為高讓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