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回復本性之善。
引唐 李翱 《復性書》中:“妄情滅息,本性清明,周流六虛,所以謂之能復其性也。”明 唐順之 《吏部郎中薛西原墓志銘》:“故其學一以復性為鵠,以慎獨為括,以喜怒哀樂未發為奧,以能知未發而至之為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