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頂替補缺。
引清 楊賓 《柳邊紀略》卷二:“至兵丁亡故,老病退甲之缺,有子嗣者,準其頂補?!?br />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教養·恤孤貧》:“要查須真正老疾幼殘窮孑之人,方準入冊,支領,若有死亡報官掩埋,仍準如前項人頂補?!?br />茅盾 《微波》:“總是要等到 李太太 或者大小姐好容易放下了碗筷,她這才頂補上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