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鞭子和鞋子。借指尋常輕賤之物。
引唐 陸贄 《謝密旨因論所宣事?tīng)睢罚骸氨菹律幸詾楸扪ブ悾芤酂o(wú)妨;若使天下納賂,惟有二三宰臣,四方誅求,止於鞭靴細(xì)物,行之不足以傷化,絶之不足以利人,則臣固已微抑私心,將順睿旨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