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冢嫡。
引《左傳·昭公十三年》:“初, 共王 無冢適,有寵子五人,無適立焉?!?br />《晉書·李雄載記》:“李驤 與司徒 王達 諫曰:‘先王樹冢適者,所以防篡奪之萌,不可不慎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