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由縣官主持的考試。取得出身的童生,由本縣廩生保結后才能報名赴考。約考五場,試八股文、試帖詩、經論、律賦等。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后即有參加上一級府試資格。
⒈ 清 代由縣官主持的考試。取得出身的童生,由本縣廩生保結后才能報名赴考。約考五場,試八股文、試帖詩、經論、律賦等。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后即有參加上一級府試資格。
中华龙都网 | 关于我们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法律顾问 | 投稿信箱| 触屏版
Copyright © 2000-2017 豫ICP备05022517号 豫周公网安备:41160202000001号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地址: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报业大厦10楼 邮编:466100 广告招商QQ:68004395 举报电话:0394-6069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