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元置宣慰使司,管理軍民事務,分道掌管郡縣,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。明清時不設于內地,而獨存于土司。參閱《文獻通考》卷六十、瞿蛻園《歷代職官簡釋》。
⒈ 元 置宣慰使司,管理軍民事務,分道掌管郡縣,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。 明 清 時不設于內地,而獨存于土司。參閱《文獻通考》卷六十、 瞿蛻園 《歷代職官簡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