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經過選定授以官職。
引《南史·徐陵傳》:“遷吏部尚書, 陵 以 梁 末以來,選授多失其所,於是提舉綱維,綜覈名實。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五:“吏部榜出,果然選授 開封 縣尉。”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二二章:“上邊開著十個人的姓名,有的要授給這樣官職,有的要授給那樣官職,有的是選授,有的是遷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