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體恤并加以提攜。
引《魏書·術藝傳·蔣少游》:“或謂 少游 本非人士,又 少游 微因工藝自達,是以公私人望不至相重。唯 高允、李沖 曲為體練,由 少游 舅氏 崔光 與 李沖 從叔 衍 對門婚姻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