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三宗刑獄案件。
⒉ 由大理寺(廷尉)、都官(刑部)、御史臺共同審理的獄案。
⒈ 三宗刑獄案件。按,此六人皆以直諫或遭譖下獄死或棄市。
引《后漢書·桓帝紀贊》:“政移五倖,刑淫三獄。”李賢 注:“三獄謂 李固、杜喬 ; 李云、杜眾 ; 成瑨、劉質 也。”
引《陳書·宣帝紀》:“其軍國興造、徵發、選序、三獄等事,前須詳斷,然后啟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