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記錄言論。
引《漢書·藝文志》:“古之王者世有史官,君舉必書,所以慎言行,昭法式也。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,事為《春秋》,言為《尚書》,帝王靡不同之。”南朝 梁 沉約 《到著作省謝表》:“珥筆史觀,記言文府。”唐 劉知幾 《史通·曲筆》:“此又記言之奸賊,載筆之兇人,雖肆諸市朝,投畀豺虎可也。”楊樹達 《古書疑義舉例續補·記言省曰字例》:“凡記言用‘曰’,此通例也;然古書中多有不用‘曰’字者。”